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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

  2、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5年7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以上不动产合计账面价值2,078.6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9%。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出售定价政策和依据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进行定价,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与公司经营改革相关,以达到盘活资产,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笼现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述资产的具体出售进程、完成时间尚不可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部分不动产采取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方式出售,根据相应要求,拟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 [2025]第0236号)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4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申请授信额度的原因及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苏州绿色支行、兴业银行吴江支行共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事宜。

  二、授信额度概况

  

  上述已审批授信金额共计333,000.00万元,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新增授信金额共计60,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4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康力电梯1号”)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2017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增持股票完成的公告》,康力电梯1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0,084,286股,成交金额为419,236,074.12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3.9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7%。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0年11月10日止。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1年11月10日止。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2年11月10日止。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4年11月10日止。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5年11月10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调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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