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股东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普纲”或“上海普纲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前述股份均已于2023年3月20日解除限售。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劲,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与股东上海普纲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6%,二者共同按公司5%以上大股东履行减持相关披露义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上海普纲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期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普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普纲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5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总金额为18,997,22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普纲持有公司股份1,7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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