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宪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987                                公司简称:康德莱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剑宏先生主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提升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审,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名、注册会计师2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名。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2024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童寒锋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付终起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王慧英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年,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展开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提升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审,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其独立性、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5年9月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欧兰婷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