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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5-4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4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确定募集资金存放金额、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二)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0万元。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增加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6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5)。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4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16,600.1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0万元。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增加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XLJUXD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伟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8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关联关系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借款业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4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1、碳酸二甲酯系列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原材料单价只是作为原材料的单价,不包含做贸易采购单价。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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