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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募投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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