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鹏科技”)董事会将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 1007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2023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公司已将其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同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及期末结余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22.76万元,累计取得的专户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67.89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67,711.09万元。
2. 2025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89.5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800.3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112.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568.2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4,521.92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衢州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到期收回。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康鹏科技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报告期内,该事项未实际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1.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投入金额调减18,500.00万元,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新增募投项目“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和“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1,000.00万元和7,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两项新增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见附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 相关议事制度及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02 公司简称:康鹏科技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上半年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总额为6,402,051.5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1,178,340.17元。经测试,2025年上半年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1,659,902.57元、收回或转回481,562.4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5,223,711.34元。经测试,主要受报告期末部分市场价格较低的产品库存量增加影响,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6,455,139.24元、转回或转销11,237,212.72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上半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402,051.51元,导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6,402,051.51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报告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他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 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鹏科技”)的参股公司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硝康鹏”)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住友银行”)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额度,其控股股东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中央硝子”)为上述贷款本金、利息、损害金及其他根据贷款合同承担的全部债务(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合计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康鹏”)合计持有中硝康鹏40%的股权,公司拟按照其在中硝康鹏的持股比例就融资担保合计金额的40%向中央硝子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他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央硝子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硝康鹏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日本财务年度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中央硝子株式会社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硝康鹏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拟向住友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贷款额度,其控股股东中央硝子拟为其融资担保合计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按照其在中硝康鹏的持股比例就融资担保合计金额的40%向中央硝子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参股公司中硝康鹏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公司反担保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反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本次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 董事会意见
本次就参股公司融资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是综合考虑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良性发展,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问题。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债务人及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反担保事宜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他人提供反担保。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33,600.00万元(其中33,000.0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7%和10.32%。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为他人提供反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就参股公司融资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参股公司发展。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对他人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