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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1日,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332,128,032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73,282,445.60(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60,900股后的股份数332,128,032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3,282,445.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派的实际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即1港元对人民币0.91195元)计算,据此每股H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1.563港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A股及H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H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根据此次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4.11(c)条及第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为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将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及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安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的申报会计师。其工作内容和范围为:对公司2022、2023和2024年三个自然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会计师报告,以供载入公司在香港公开发行并上市之申报文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安永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聘任的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中国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基本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内地企业采用中国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告。统一准则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降低编制成本,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公司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因控股子公司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调整常温食品业务,本期无销售收入,去年同期15.89万元,并入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分项;其他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65.60%,主要系来料代加工收入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2,026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总经理张清苗先生、独立董事张跃平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2-6884968

  联系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中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60,900股后的股份数332,128,032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3,282,445.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派的实际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即1港元对人民币0.91195元)计算,据此每股H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1.563港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A股及H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H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安井食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着力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次对2025年上半年度《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2025年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为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将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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