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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艺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本次会议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黄海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2.33万元,2025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5.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048.5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683.8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53.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拟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88360                                公司简称:德马科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相关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卓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50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董事长卓序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董事黄海先生作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4、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5、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50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已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年4月修订)》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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