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上述事项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5月30日,并同意按8.1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1名激励对象授予1,340万份股票期权。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62,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含税)现金红利。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19元/份调整为7.69元/份。
2023年7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2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1,330万份。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4月18日,并同意按7.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85万份股票期权。
2024年5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85万份。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62,9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6.00元(含税)现金股利,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69元/份调整为7.09元/份。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该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此外由于公司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32.16%,介于30%至50%之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0%,因此公司需注销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5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共计注销139.06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的23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14.24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4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
2025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506.2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19日办理完毕。
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行权368.8万份。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对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484,129.12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以日常经营活动中,存货的预估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根据以上标准,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各项存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及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811,960.04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30,194.35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3,730,194.35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苏雅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雅蓉女士(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号码: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syr@xingyeleather.com
联系地址: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路1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苏雅蓉女士简历
苏雅蓉,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2007年至2024年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25年至今在公司证券法务部任职。
苏雅蓉女士是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的女儿。截止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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