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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48

  

  股东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化工”)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南投资”)计划在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9,467,000股(占江南化工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5年8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期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紫南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一、 备查文件

  紫南投资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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