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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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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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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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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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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TOROLA SOLUTIONS INC.、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以下合称“摩托罗拉”)于2024年2月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简称“一审法院”)提起动议,主张针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H系列DMR产品销售向摩托罗拉支付许可费,该许可费涉及公司2021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期间销售的涉诉产品。近日,公司收到一审法院作出的判令,裁定公司需向摩托罗拉支付许可费及相关利息共计约7,047万美元。
公司不认可一审法院本次判决结果,并不认同关于许可费的认定,后续将考虑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上诉等必要法律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全面推动新一代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网通信技术标准及产品开发与落地,致力于从根本上规避知识产权争议,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自主发展。此外,公司率先在业界提出并积极推进“AI专网”发展战略,以创新科技驱动关键通信技术升级与产业变革,持续引领下一代专网通信演进,助力公司实现战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结合案件进展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与摩托罗拉的相关诉讼案件前期进展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年4月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8月4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8月7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三、其他重要事项”、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7月8日、2023年9月5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7月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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