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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提供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提供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偿还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财务资助资金,实际接受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上限。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尚可接受的财务资助金额为4.5亿元;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尚可接受的财务资助金额为2亿元。

  二、 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三)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四)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五) 注册资本:212,000万元人民币

  (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洗浴服务;餐饮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旅游业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污染治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11.36亿元、净资产171.26亿元、营业收入35.32亿元、净利润0.56亿元;截至2025年3月30日(未经审计),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2.63亿元,净资产173.07亿元,营业收入10.61亿元,净利润0.17亿元。

  三、 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实际金额以具体协议约定且届时实际到账为准。

  (二) 期限: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三年(公司可以提前还款)。

  (三) 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公司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四) 担保措施: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中,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五、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文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509,999,994.9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22XMAA101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审批的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恪守审慎投资原则,严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项目、“货币资金”报表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报表项目。

  五、 中介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海峡环保募投项目正常计划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海峡环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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