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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西藏科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4,734股,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泽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从22,515,441股减少至21,110,70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由8.51%减少至7.98%。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股东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泽创投自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西藏科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13,300股,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泽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从21,110,707股减少至18,497,40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由7.98%减少至6.91%,占公司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总股本比例由7.86%减少至6.8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股东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泽创投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13,427,640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5.0000%;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997,10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5.2120%,合计持有首华燃气27,424,74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10.2121%。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0股,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0%;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586,076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5%,合计持有首华燃气13,586,076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5%。

  (二)“首华转债”修正转股价格事项

  截至2025年1月20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2月21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2025年3月6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4月7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截至2025年4月18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截至2025年4月18日,“首华转债”已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17.64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规定全权办理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1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7日起生效。

  (三)股权激励事项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3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3%。其中,首次授予1,144.8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26%,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286.2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82名调整为8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44.80万股调整为1,124.8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286.20万股调整为28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31.00万股调整为1,406.00万股。同意确定2024年4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12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2025年6月20日,公司为符合归属资格的68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公告。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6%。其中,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5月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42.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为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司治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五)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事项

  2025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于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5〕1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予以通过评审备案,新增探明面积69.6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102.75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77.46亿立方米。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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