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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事后检查发现,部分内容录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 《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二、 《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六、税项”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六、税项”
更正前: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29日向北京智游网安核发编号为GR2024110010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5年度所得税税率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2023年11月15日向深圳爱加密核发编号为GR2023442033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更正后: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29日向北京智游网安核发编号为GR2024110010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5年度所得税税率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2023年11月15日向深圳爱加密核发编号为GR2023442033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向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发编号为GR20223400107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上述更正仅针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填报错误,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及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影响,更正后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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