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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2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全部届满,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股票已全部解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数4,673,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405%。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2026年2月27日止。在存续期内,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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