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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2025-021)。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聚焦主业,保持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聚焦经营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的提升夯实品牌基础,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品牌升级、变革创新、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矩阵战略全面发力,同时依托产品结构优化、渠道多元布局,一定程度上对冲了收入规模下滑带来的盈利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97亿元,同比下降43.92%,报告期整体毛利率提升至30.34%,较上年同期提升11.96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7%。公司第二季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亿元,同比增长31.32%。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金价走势及消费情绪变化,动态调整产品组合、营销策略与库存结构,积极通过数字化运营、差异化新品及加盟赋能举措,尽力缓解外部冲击,夯实全年经营基本盘。

  二、 持续强化分红,彰显经营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为: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下列现金分红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两次现金分红(年度分红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同时,公司根据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6月11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加上2024年半年度派发的325,642,167.90元,则合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1,031,200,198.35元,占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09%。

  2025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368,473.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5年内现金分红总额将达到976,926,503.70元,自上市后分红总额将达到56.87亿元(含二级市场回购),为IPO募集资金净额的3.9倍。体现了公司积极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公司将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专注主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通过实现良好的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8月24日发出变更会议召开时间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368,473.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72,638,633.79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等服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规则》中审计委员会的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等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7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签字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签字文件。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3,814,656.47元,截至2025年6 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762,882,317.4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44,007,107.04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本次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368,473.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72,638,633.79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70%,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中期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5层多功能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2. 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等相关议案的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有关说明

  (1)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 第3、4、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相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持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5年9月16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20

  2. 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达、荣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0755-82288871

  5. 其他事项:

  (1)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67

  2、投票简称:周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全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的各项提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持股等;

  5、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36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时间为2012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51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8)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69亿元。

  (9)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物医药,农林牧渔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安永华明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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