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新制订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便利店及生鲜社区店8家,新开品类专营店1家,关闭综合超市9家,关闭便利店及生鲜社区店20家,关闭品类专营店7家。关闭的综合超市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元
注:(1)表内物流供应链业务数据为合并抵消后数据。物流供应链合并抵消前主营业务收入为29.50亿元,占合并抵消前公司主营收入的56.48%。
(2)其他业务主要指公司贸易业务,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
情况说明:
1、食品加工板块收入较同期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薯条品类的生产所致。
2、食品加工板块毛利率较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为开拓市场、打开销路,毛利率较低;新增薯条品类的生产,暂时未形成规模效应,固定成本分摊高,拉低了整体板块的毛利率水平。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情况说明: 公司华东区域营收下降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为应对市场环境的挑战,优化资源配置,关闭了部分租赁到期或租金较大且亏损的门店。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1366 公司简称: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一方面是受宏观环境影响,居民消费能力及消费信心不足,同时,伴随着消费者需求变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扩容,新兴零售模式不断涌现,分流了线下零售门店的客流;另一方面公司加大门店调改力度,关闭了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部分租赁物业门店,导致收入下降。
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利润总额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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