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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中期报告,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A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于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H股中期报告包括中期业绩公告和中期报告,业绩公告将于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H股中期报告全文将不迟于9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5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25-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韩耀东、刘钦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全部同意)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耀东、刘钦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全部同意)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公告》(临2025-05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同意公司委任王毅女士、黄俊颖先生担任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同时委任王毅女士、黄俊颖先生担任本公司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H股派息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任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H股派息代理人,不时代表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现金股利,并授权其代表公司开设银行账户(仅做派发股息用途)。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汤琦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毅女士代表公司向代理人签发一切有关的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任何一位授权人单独签署即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及所属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签订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预测了2024年度至2026年度三年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确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为533,784.6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2)。

  2.2025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调整,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之必需。调整后的2025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活动,其定价公正、合理,完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的主要业务并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3.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议案》,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调整为646,704.97万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韩耀东、刘钦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4.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本次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到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未超过2025年原预计上限金额。

  (三)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原因

  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预计业务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承租”两个类别的预计上限金额将超过原预计上限金额,因此需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山金昶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24年上半年新增企业,其与黄金集团所属子公司开展关于精矿产品销售等关联交易,在2023年预测三年关联交易限额时未包含在内,2025年预计将新增关联交易金额36,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和县中宝矿业有限公司因变更合质金销售方式,2025年与黄金集团所属子公司签订黄金销售合同,预计将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8,28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深圳)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客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黄金集团所属子公司销售黄金产品原材料,预计将新增关联交易金额41,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沂南)有限公司调增与黄金集团所属子公司有色产品销售额11,152.14万元。

  2.承租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山东黄金矿业(沂南)有限公司与黄金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已到期,2025年上述四家子公司(分公司)与黄金集团根据土地租赁价格评估报告重新签订合同,预计将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326.97万元;公司多家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增加租车业务,预计将增加承租关联交易金额900.00万元。

  二、关于《框架协议》的变更

  本次调整仅对《框架协议》中“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进行变更,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为基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47                                公司简称: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73,429,52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805,217,314.50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4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韩耀东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为提高分红频次,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的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8,157,860.93 (未经审计),其中包含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润 248,029,043.36 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560,128,817.5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19,626,820.72(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90,268,869.21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24年度现金股利662,067,569.70 元及提取永续债利息 248,029,043.36 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599,799,076.87 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80 元(含税)。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473,429,52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805,217,314.50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4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分红方案的授权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5-05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0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9月29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679,182,447.80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1,642,822,44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账号为53190005931010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3716180000188000178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号为1531010400278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为37050161680109555666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2019年8月经核准,变更名称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28,914,410.26元,其中,本年投入2,670,473.50元,以前年度投入1,126,243,936.76元。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39,209.8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7,521.9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567,805.26元, 不包含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7,521.90元,不包含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批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招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招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账户余额中未包括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东风矿区:受2021年初山东省两起金矿安全事故的影响,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东风矿区于2021年1月底至3月底停产进行安全检查;且东风矿区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东风矿区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后未能延续导致停产。在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批复后,东风矿区于2022年12月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复产。在以上停产期间东风矿区项目无法开展施工,因此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风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已经正常进行生产和基建施工,采矿权范围外的部分需待采矿权扩界完成后才可继续进行建设。目前,矿山紧盯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和矿权办理进度,积极推进深部扩界扩能工作。

  2、蓬莱矿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蓬莱矿业”)的齐家沟矿区采矿权、虎路线金矿区采矿权、齐家沟-虎路线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矿权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亦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及蓬莱区政府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金矿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调整方案》,蓬莱矿业的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扩充为“燕山整合区矿区”,由蓬莱矿业收购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2个矿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3个矿权,将其与蓬莱矿业的现有全部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待取得新的采矿证及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展矿区项目建设。受上述因素影响,蓬莱矿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蓬莱矿业已于2024年7月取得整合后的“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燕山矿区”采矿许可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燕山整合区矿区”用地预审报件材料已通过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时正在准备项目核准材料,待核准完成后,尽快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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