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65                                                   公司简称:力源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34.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55.4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379.2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64.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721899991013000025734账户、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201000275907609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4040160000706470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3050163712700001282账户已注销。

  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将尽快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利息收入所致;

  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各单项相加与承诺投资项目小计及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存在尾差所致。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

  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各项资产转回的减值准备为782.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口径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5.7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报告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726.73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2.44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82.4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2025年半年度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公司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