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78,821.53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893,442,201.39元;2025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55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094,522.2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7,699,689.19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7,695,365.00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年内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接待及推广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投资者接待及推广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原《远东股份投资者接待及推广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4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接待及推广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修订的制度中,第5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4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1.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78,821.53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893,442,201.39元;2025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55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094,522.2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7,699,689.19元。公司期末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7,695,365.00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677.23万元、4,628.02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1.84%、1.08%,均低于50%。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4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98,800股份数,即699,578,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持股总数的30%,即解锁2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3.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监事任期届满离任。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6月2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4.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加上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596,629.09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2025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5.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廖道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股东吴玉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6.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由于辽宁文创基金退出期届满但尚有未退出项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辽宁文创基金延期;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华盖安鹭基金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2024年11月,公司参与盐城智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有限合伙人,2025年8月,基于对当前及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深度契合性与资源优化配置的综合考量,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同月,公司参与投资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为加快公司在 AI 方面的布局,促进公司“AI 智能+内容数据+应用场景”战略规划的协同发展,深圳市龙岗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基金”)拟对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夏”)控股的大象视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象”)增资 10,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1,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北京华夏及深圳大象原股东北京三思策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思策源”)放弃对深圳大象本次增资的同比例认购。深圳大象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华夏持有深圳大象 72.73%的股权,三思策源持有深圳大象 18.18%的股权,龙岗基金持有深圳大象 9.09%的股权,深圳大象仍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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