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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7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2人,代表股份6,288,649,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453,842,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9人,代表股份2,834,807,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2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61人,代表股份2,862,830,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28,02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39人,代表股份2,834,807,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286%。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971,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92%;反对417,563,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0%;弃权10,114,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5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10%;反对417,563,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57%;弃权10,114,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0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954,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89%;反对417,612,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7%;弃权10,082,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3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04%;反对417,612,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74%;弃权10,082,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999,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97%;反对417,636,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1%;弃权10,013,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8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20%;反对417,636,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82%;弃权10,013,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3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9,69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89%;反对418,61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66%;弃权10,342,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87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64%;反对418,61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24%;弃权10,342,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4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08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1%;反对418,716,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83%;弃权9,8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26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99%;反对418,716,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60%;弃权9,8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29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84%;反对418,37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9%;弃权9,977,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474,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73%;反对418,37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42%;弃权9,977,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6 现金对价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788,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63%;反对417,87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49%;弃权9,99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969,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46%;反对417,87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64%;弃权9,99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7 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83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71%;反对417,79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6%;弃权10,017,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01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63%;反对417,79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38%;弃权10,017,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9%。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8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706,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50%;反对417,6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9%;弃权10,317,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887,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18%;反对417,6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78%;弃权10,317,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76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59%;反对417,87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0%;弃权10,007,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94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38%;反对417,87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67%;弃权10,007,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10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98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94%;反对417,5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6%;弃权10,128,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6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14%;反对417,5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9%;弃权10,128,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11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138,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19%;反对417,49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89%;弃权10,015,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31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68%;反对417,49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33%;弃权10,015,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3.00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211,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71%;反对418,42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37%;弃权10,008,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9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45%;反对418,42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59%;弃权10,008,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4.00 《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642,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40%;反对417,993,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8%;弃权10,013,4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82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95%;反对417,993,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07%;弃权10,013,4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5.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8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11%;反对417,5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7%;弃权10,014,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69,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1%;反对417,5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51%;弃权10,014,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6.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6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06%;反对417,53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5%;弃权10,050,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43,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42%;反对417,53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8%;弃权10,050,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7.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4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04%;反对417,52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4%;弃权10,072,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3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37%;反对417,52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5%;弃权10,072,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8.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9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12%;反对417,526,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4%;弃权10,024,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7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4%;反对417,526,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4%;弃权10,024,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9.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14,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99%;反对417,6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8%;弃权10,021,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9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25%;反对417,6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74%;弃权10,021,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0.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68,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08%;反对417,57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1%;弃权10,006,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5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44%;反对417,57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61%;弃权10,006,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1.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111,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14%;反对417,53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5%;弃权10,00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9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9%;反对417,53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46%;弃权10,004,8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2.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61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6%;反对418,00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9%;弃权10,032,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79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86%;反对418,00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10%;弃权10,032,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3.00 《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42,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03%;反对417,58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2%;弃权10,025,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22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35%;反对417,58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63%;弃权10,025,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4.00 《公司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94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88%;反对417,679,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8%;弃权10,02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12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02%;反对417,679,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97%;弃权10,02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5.00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635,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9%;反对417,99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8%;弃权10,02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81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93%;反对417,99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06%;弃权10,022,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6.00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221,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32%;反对417,54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7%;弃权9,879,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40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97%;反对417,54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52%;弃权9,879,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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