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0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170 公司简称:宝立食品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661,592.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213,852.6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661,592.57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213,852.63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0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相关事项。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对于集团采购客户,客户所处区域以直接和公司发生采购交易的客户注册地所在区域为准。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的线上B2C收入所属区域为公司于电商平台所注册销售主体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二、2025年第二季度经销类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公司经销类客户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和餐饮供应链客户,本季度数量系指本季度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经销类客户数量。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5元,共计募集资金40,210.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210.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200.00万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4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莘公司”)对于收到的募集资金采用专户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山东宝莘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于2023年5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092708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0070122000502375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3004989634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销户手续完成后,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及山东宝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办理完毕“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949520910601)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山东宝莘、国泰君安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以上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整体规划等因素,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5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两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其对应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合计金额20,513.74万元变更投资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山东宝莘公司调味料及农产品粗加工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两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对应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变化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经公司2024年8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计划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由原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调整为年产3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农产品加工产品,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所致。
注2: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达产。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达产。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