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7月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要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普通股6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3%,回购的最高价为16.09元/股、最低价为15.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495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黄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上半年,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150,318.1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577,475,473.47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9,111,111.12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11%。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927 公司简称: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9,111,111.12元,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1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5年半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2025年6月30日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5年6月30日净资本为387,550.34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5年6月30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342%,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5年6月30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34%,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5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871%,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5年6月30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8%,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5年6月30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80,769.16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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