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前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总额为257,040,602.86元,2025年半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6,144,115.82元,累计投入273,184,718.68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7,494,063.45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237,186.03元,差异6,743,122.58元主要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5年3月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设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情况。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44,115.8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研究院扩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研究院扩建项目系基于核心技术拓展新应用领域形成新产品的建设项目,通过购置智能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引进优秀人才,建立长效研发机制,增强技术储备与产业转化能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金额:元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随时收回。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经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1,587.49万元尾款及质保金,后续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为89.79万元。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将已经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中的11,176.3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详见公司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除上述使用情况外,已结项的“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及“研究院扩建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公司将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