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9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业务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解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即由交割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的标准化提货凭证)以从其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取利润、不涉及标准仓单对应商品实物提取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明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条并参考其应用指南,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不含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企业应当将其视同金融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问答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上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6月30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04,881,246.47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6,717户,其中,A股股东156,573户,H股登记股东144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5光证 G2于2025年6月19日发行,发行规模15亿元。于2025年7月9日续发行,续发行规模10亿元。25光证G2合计存量规模25亿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2.7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党委及董事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位,突出功能定位,深化业务转型,夯实发展基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归母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21%。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企业融资业务集群、机构客户业务集群、投资交易业务集群、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及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1、财富管理业务集群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主要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及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26.57亿元,占比52%。
(1)零售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零售业务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遵循“客户-资产-收入”核心逻辑,持续聚焦价值创造,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客群培育与转化,做大做优客户基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根基”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市场发展特征,有效服务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推动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代理买卖证券净收入排名较上年提升1位,市场份额较上年实现正增长。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客户总数687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新开户43.5万户,同比增长49%;客户总资产1.4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
公司金融产品配置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根植金融产品质量,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客户持有体验。通过三级严选,打造全品类产品分层货架;积极贯彻落实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要求,每季确定配置主题,服务客户多元投资需求;依托“一池、一讲堂、一平台”建设,加大长期投资陪伴。代销金融产品质量、盈利客户占比、保有规模、收入排名均实现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非货基金保有规模474亿元,代销收入同比增长19%,荣获财联社“财富管理?华尊奖”2025最佳ETF服务奖、最佳私募服务奖。
公司积极推动买方投顾服务,以“专业+科技”带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不断增强客户获得感。证券投顾重点打造主观、资讯、工具三大类投顾产品,以“全E投”“全明星”“金算法”为代表的核心产品为客户场内证券交易提供高质量服务,服务客户资产突破800亿元,收入同比增长173%,“金阳光投顾”荣获财联社“财富管理?华尊奖”2025最佳财富管理品牌。基金投顾“金阳光管家”根植基金组合业绩扎实做好普惠金融,进一步完善覆盖货币、债券、权益、商品及全球资产的配置矩阵,“安心理财”“稳健配置”“权益投资”三大场景全部实现正收益并跑赢业绩基准,盈利客户占比突破92%,“金阳光管家”荣获中国证券报2025“基金投顾新锐金牛奖”。
(2)融资融券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优化业务发展机制,丰富交易策略供给,助力客户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金融科技运用,提升客户服务质效,实现客户数量、资产规模、两融余额同比增长。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合规风控管控机制,加强逆周期调节,保障业务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410.50亿元。
(3)股票质押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18.76亿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余额3.09亿元,较2024年末减少6.31亿元。公司股票质押自有资金出资待履约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328.68%,存量项目资产质量不断提升。
(4)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2025年上半年,光大期货充分发挥期货业务特色功能,着力提升专业服务质效,实施“一轴两驱三推动”经营方略。聚焦零售、产业、机构三类客户,强化互联网业务集中统一管理,持续深化数字转型,扩张产业服务半径,细化重点机构客户服务。立足期货特色功能,打造具备期货特色的资管产品,在规模增长、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光大期货2025年上半年日均保证金规模266.19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1.46%。在上交所股票期权累计成交量份额1.37%,在32家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期货公司中,成交量排名第7位。
光大期货积极践行国家服务实体经济战略方针,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服务及产品,满足企业农户风险管理需求,通过定点捐赠、“保险+期货”、场外期权、结对帮扶、帮扶培训、消费帮扶等方式,深耕服务实体、服务“三农”主基调,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
(5)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截至2025年6月末,香港子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总数14.2万户,零售客户资产总值约680亿港元,同比增长25%,财富管理产品数量突破3,670只。2025年上半年,香港子公司荣获《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财富管理平台卓越大奖”、《亚洲金融》“香港最佳券商”、《星岛日报》“星钻服务——最佳证券投资服务”等奖项。
2、企业融资业务集群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3.83亿元,占比7%。
(1)股权融资业务
面对新的政策环境和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公司股权融资业务加强功能性发挥,紧密围绕国家战略产业,深化对关键产业领域的研究,进一步增强服务现代产业的能力,全力推动项目高效执行。持续加大协同作战力度,不断深化并强化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拓宽业务渠道,致力于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助力实体经济企业实现融资需求。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项目数3家,助力1家IPO客户及2家再融资客户完成融资;股权融资金额9.9亿元,其中IPO融资金额4.62亿元,再融资金额5.27亿元;公司完成2单并购业务。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在审IPO项目数3家。
(2)债务融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深入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维护金融工作的政治导向和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围绕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债务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规模485.4亿元,占比41.2%,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其中,支持科技产业融资规模138.2亿元,支持绿色产业融资规模117.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产业融资规模13.85亿元。上半年,公司继续服务于金融“五篇大文章”,打造了多个亮点项目。其中,“25京资K5&K6”是科技创新债券新规发布后成功发行的首批科创债之一;“25云建投ABN001”为云南省首单乡村振兴供应链ABN;“25光大金租绿债01”是光大金租首单绿色金融债券,也是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挂牌的首只非银金融机构境内绿色债券。公司荣获2025新财富最佳债权承销投行第8名、最佳资产证券化投行第8名等多项大奖。
2025年上半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777单,债券承销金额2,021.53亿元。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承销金额260.30亿元,市场份额3.34%,行业排名第8位。
公司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
(3)海外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2025年上半年,香港子公司累计完成5个IPO股权承销项目、1个债权承销项目、3个合规顾问项目。
(4)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幸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5年上半年,光大幸福租赁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及资产回收,优化负债结构。
3、机构客户业务集群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主要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及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5.81亿元,占比11%。
(1)机构交易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深化核心研究能力,加强内部协同,拓展客户覆盖面,借助数字化技术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优化研究资源配置,完善数字化投研平台,深化光大研究特色服务,打造光大研究服务品牌。同时发挥机构销售的客户资源优势,推动各业务条线深度协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在稳固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传统核心机构客户的基础上,扩大对银行理财、私募、上市公司等客户的覆盖和服务,开展交易支持等机构客户增值服务,综合服务效果已见成效。
(2)主经纪商业务
2025年上半年,面向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私募、信托等金融机构,公司提供以交易系统、投研、资金募集、资本中介、FOF/MOM投资为基础,其他服务为延展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主经纪商服务品牌。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累计引入PB产品8,084只,较2024年末增长8.22%;存续PB产品4,298只,较2024年末增长5.63%。
(3)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合规稳健规范经营,进一步明确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定位,发挥机构业务基础设施功能,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践行托管业务的人民性与功能性。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托管只数券商排名相较2024年末前进一位,升至第14名;公募及私募基金托管规模544亿元,同比基本持平;私募基金外包规模1,304亿元,同比增长20%。
(4)投资研究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投资研究业务聚焦经济形势与市场热点,深耕政策分析与经济研判,以高频次发声传递光大研究观点,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与稳健前行注入专业力量。公司加速推进专业研究队伍建设,通过有特色、有深度的研究,持续提升服务客户与市场的能力。2025年上半年,共举办大型上市公司交流会2次,电话会议562场,发布研究报告2,342篇,开展路演、反路演14,052次,联合调研607场。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789家,海外上市公司190家,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金融创新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落实监管政策要求,立足市场实际,持续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稳步开展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及收益凭证业务;同步推进系统功能优化,不断提升对机构客户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需求的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做市业务范围,加强与头部基金公司合作,新增多只ETF基金做市标的,截至报告期末已覆盖全部沪深交易所ETF期权品种和中金所股指期权品种,基金做市标的50只,持续提升流动性供给质量,较好履行交易所做市商义务。
(6)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机构交易业务。2025年上半年,海外机构交易业务平稳发展,不断加强在首次公开募股、股票配售、大宗交易等方面的业务拓展,并已与多家基金公司达成合作。
4、投资交易业务集群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包括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6.19亿元,占比12%。
(1)权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业务立足绝对收益导向,持续夯实多资产、多策略布局,稳步提升资产规模,得益于多元化投资布局,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实现正收益,业绩表现好于去年同期。
(2)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始终坚持以绝对收益为目标导向,通过精细化管理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逐步建立涵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信用利差和衍生品定价的立体化研究体系,不断夯实固收领域的投研基础。在交易策略方面,充分发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跨市场优势,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交易、信用利差策略及衍生品对冲等多元化手段,同时增加中性策略,对固定收益方向性投资形成补充,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5、资产管理业务集群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5.67亿元,占比11%。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5年以来,光证资管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丰富产品类型,努力拓展市场,聚焦客户需求,保持良好的产品发行节奏。截至2025年6月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3,225亿元,较年初增长3.6%。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5年上半年,光大保德信不断加强与各类代销渠道合作,发行成立了光大保德信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募集规模9.42亿元。持续推进投研体系建设,逐步扩大研究员队伍,努力提升研究对投资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打造绩优产品。截至2025年6月末,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总规模955.68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793.36亿元,公募剔除货币理财规模611.29亿元。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72只、专户产品25只,旗下资管子公司产品23只。
(3)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5年上半年,香港子公司持续优化海外资产管理业务,在投研体系、风控机制和资产配置等方面取得提升,旗下公募基金产品表现突出,荣获2025年度理柏基金年奖、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彭博离岸中资基金大奖。重点发力全权委托投资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规模15.65亿港元。
6、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集群收入-0.62亿元。
(1)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及光大发展开展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2025年上半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持续进行整改规范,加强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化解。光大发展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存量产品平稳运行。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富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股权直投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加强专业化投后管理团队的建设,做好现有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创板战略配售。公司成立以来,已累计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4个,科创板跟投企业11家。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6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马韧韬女士现场参会;连涯邻先生、潘剑云先生、秦小征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应彬先生、吕随启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尹岩武先生、陈选娟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6月30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095元(含税),共派发504,881,246.47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25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办法》《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信从业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制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管理制度》,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管理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报告、2025年至今历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30日
至2025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5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H股股东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参会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28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经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12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经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79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9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10,787,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4,881,246.47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0%,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89%。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股东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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