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47 公司简称:华虹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公司公告编号:2025-021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决议,委任陈一敏女士担任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同时,公司认定陈广龙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并不再将Guangping Hua(华光平)先生(以下简称“华先生”)认定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 上述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委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决议,同意委任陈一敏女士担任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同时,公司认定陈广龙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陈一敏女士与陈广龙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一敏女士,43岁,现任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虹宏力”)、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无锡”)及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制造”)执行副总裁、上海华虹宏力党委副书记,协管人力资源工作。陈一敏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加入本公司,拥有近20年半导体行业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华虹宏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虹无锡党委副书记。此前,陈一敏女士曾在华虹国际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集团”)等公司任职。陈一敏女士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获新闻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一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A股及港股股份。陈一敏女士目前担任华虹集团职工监事,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陈广龙先生,44岁,任上海华虹宏力、华虹无锡及华虹制造高级副总裁,分管技术研发相关工作。陈广龙先生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加入本公司,拥有逾20年半导体行业工作经验,历任华虹无锡工艺整合部部长、集成三部总监、副总裁兼七厂常务副厂长。此前,陈广龙先生曾在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陈广龙先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获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学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广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A股及港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 原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决议,同意Guangping Hua(华光平)先生将不再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仍任公司执行副总裁。
(一) 华先生的基本情况
华先生,57岁,新加坡籍。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华先生拥有近30年半导体行业经验,此前先后效力于清华大学微电子所、新加坡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华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微电子工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职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A股及港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 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华先生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 保密及竞业限制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华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针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华先生知悉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华先生有违反前述义务的情形。
三、 相关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具备保持技术先进性、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均正常进行,上述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华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有针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事项的明确约定。华先生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公司新增认定陈广龙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公司公告编号:2025-022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张卫先生担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微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致使复旦微电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预计与复旦微电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就与复旦微电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超过相应额度的范围内与关联方复旦微电开展相关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上述议案。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张卫先生于2025年6月18日担任复旦微电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复旦微电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卫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复旦微电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下达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晶圆和光罩等,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复旦微电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与复旦微电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公司公告编号:2025-023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7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0,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28,232.30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2,067.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31日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0985153_B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上表明细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7月,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分别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分别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表明细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信用证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该募集资金总额42.5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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