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 |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2025年7月5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五)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业务人员1人,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已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66,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2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1,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41,153,667股减少至141,132,667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人员、数量及回购注销安排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