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646,9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64,69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6,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6,725,733.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4,526,061.3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199,672.58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3年1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 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英睿”)、向控股子公司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新半导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全资子公司合肥英睿、控股子公司齐新半导体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变更后由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共同实施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及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各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广州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之“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艾睿光电,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发挥睿创广州的地域优势和营销优势,公司将新增实施主体睿创广州,与艾睿光电共同实施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更名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变更该项目新的实施主体为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最新业务规划,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既定的项目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2025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使用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85,700,376.36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1,011,549.28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460,237,69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263,600股后的股本451,974,09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57,927.3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0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5,262,777.3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
综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1,420,704.6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5 %。
2025年半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 2025 年8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投资期限进行调整,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564.6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6,469.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9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7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睿创广州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变更项目名称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募投项目新增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增资15,000万元,无息借款给睿创微电子3,909.06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向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增资23,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变更为: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投资期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拟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理财收益金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是于2024年6月14日由原“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睿创广州并更名而来。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时间尚短,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63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6号公司A1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7日
至202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请召开,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9月15 日、9月1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 年1月21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35-3410615
传真号码:0535-3410610
联系人:杨雪梅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02 公司简称:睿创微纳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460,237,69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263,600股后的股本451,974,09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57,927.3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0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5,262,777.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
综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1,420,704.6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5 %。
2025年半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全资子公司合肥影炬因流动资金需求,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影炬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合肥影炬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以上额度已使用19,948.50万元。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20,000万元的担保金额,合计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5%。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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