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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华能财务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能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华能财务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持有符合香港法例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香港财资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好,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香港财资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业务风险可控。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董事华士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华士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述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述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尹述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尹述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述红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云南融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融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拟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20亿元和14亿元。根据申购报价情况并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若确认云南融聚、合和集团为发行对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述发行条件与云南融聚、合和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滕卫恒、华士国、王超、万怀中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决策下列事项:

  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共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拟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58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公司一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董事会秘书赵虎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丁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6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董事华士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士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孙卫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述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尹述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尹述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尹述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尹述红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副董事长简历

  华士国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历任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昆明红塔木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科副科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云南合和集团基础产业部副部长、部长,云南合和集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2.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述红先生,197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厂生产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厂筹备处副主任、龙开口电厂副厂长、龙开口电站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6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云南融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融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有意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14亿元。

  ● 云南融聚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的全资子公司;合和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云南融聚、合和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若其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云南融聚、合和集团发来的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意向书,拟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14亿元。截至目前,公司与云南融聚、合和集团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滕卫恒、华士国、王超、万怀中回避表决,其余10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云南融聚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南能投的全资子公司;合和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云南融聚、合和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若其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云南融聚

  公司名称:云南融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MA6K65M29J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5楼

  法定代表人:李湘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融聚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融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合和集团

  公司名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253027445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邓林昆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和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和集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云南融聚、合和集团发出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意向书,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融聚、合和集团拟意向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滕卫恒、华士国、王超、万怀中回避表决,其余10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如最终确认云南融聚、合和集团为发行对象,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条件与云南融聚、合和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关联交易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九、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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