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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具体的分配金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5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12月3日到期,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3日。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经公司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递交至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3日。

  3、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递交至董事会审议,并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3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72,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计划将于2025年12月3日存续期到期 ,根据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审议结果,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变更和终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分别召开了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3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5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8,165,020.9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剔除回购部分的股份后拟派发现金红利384,922,717.94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23%。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4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发出,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3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部分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5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发出,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5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递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将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5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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