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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云南瑞丽以现场、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石山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曾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中期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1236                                        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不超过0.5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扣除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2,216,900股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份基数为4,714,570,84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35,728,542.1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1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基数及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478,001.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0,925,636.8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3,052,432,512.40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不超过0.5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00股为基数,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16,900.00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35,728,542.1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16%。

  注:派发总股本的基数以及最终派发红利总金额,均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为准。具体基数及金额,将在后续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2.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202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房屋,该房屋评估价值为26,279.19万元人民币,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处置房屋评估报告尚需提交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 本次资产处置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没有交易对手方导致交易失败的情况,或出现部分资产实现交易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盘活内部闲置资产,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所拥有的6处房屋,房屋权属证明所载建筑面积合计14,197.57平方米。该事项前期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2024-014),截至原评估报告过期日,前述拟处置资产尚未挂牌交易。现因原评估报告已过期,公司重新组织评估并审议后再次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6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81254号),公司拟处置6项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账面净值为2,912.89万元,评估价值为26,279.19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率为802.17%。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评估报告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资产处置将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公司拥有的6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4,197.57平方米。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16,250.02万元人民币,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资产净值为2,912.89万元,拟处置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处置房屋为公司成立时股东作价入股所得,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权利受限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拟处置房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在房地产现行用途不变和持续使用的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6项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账面净值为2,912.89万元,评估价值为26,279.19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率为802.17%。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3.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资产的特点,以资产持续使用为前提,评估对象涉及的房地产位于市区。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邻近地段或区域同类性质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之后认为,可以找得到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实例,宜采用市场法。

  4.本次评估假设情况如下:

  (1)一般假设

  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b.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c.在用续用假设:假设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d.最佳使用假设:是指一项资产在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得该项资产实现其最高价值的利用。本次评估中委估资产用途考虑了每项最佳使用情况。

  (2)特殊假设

  a.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b.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赋税基准及税率、政 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c.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d.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e.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f.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拥有完全产权,且对委估资产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处置不受限制。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将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确定转让资产的最低价格,选择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处置房屋进行挂牌转让。

  1.首次挂牌价格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价格。

  2.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竞价方式实施交易。

  3.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按本次挂牌价格确定。

  4.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经公司内部审议后,根据标的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新的公告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获得相关资产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继续实施。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资产处置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最终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履约安排将在确定具体受让方后确定。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本次资产处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评估结果和财务预测,若公司能按照评估价值全部处置完成上述房屋,公司将实现房屋处置收入26,279.19万元,经测算利润总额18,683.49万元,但因本次资产处置完成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产处置评估价值为26,279.19万元人民币,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二)本次资产处置将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没有交易对手方导致交易失败的情况,或出现部分资产实现交易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9日(星期五)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2日(星期五)至0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9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9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景峰先生

  董事、总裁:沈春晖先生

  独立董事:刘永强先生、罗美娟女士、李毅翔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翟栩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9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2日(星期五)至0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1-63577113

  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云南瑞丽以现场、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景峰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不超过0.5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00股为基数,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16,900.00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35,728,542.1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16%。

  注:派发总股本的基数以及最终派发红利总金额,均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为准。具体基数及金额,将在后续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中期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沈春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沈春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房屋处置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毕文博、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全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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