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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05.2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6,285,663股。

  ● 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策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通过VeriSilicon Limited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VeriSilicon Limited及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以下合称“VeriSilicon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058%减少至13.05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050%减少至7.953%,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富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457%减少至6.55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芯原股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VeriSilicon Limited为芯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VeriSilicon Limited、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富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总股本的5%,均非芯原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通过VeriSilicon Limited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VeriSilicon Limited与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为一致行动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通过VeriSilicon Limited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VeriSilicon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VeriSilicon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6.058%减少至13.05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8日,VeriSilicon Limited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5,771,39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

  VeriSilicon Limited与芯原股份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通过VeriSilicon Limited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二) 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050%减少至7.953%。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8日,共青城时兴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减持5,764,31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

  本次询价转让方共青城时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开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富策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后,富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457%减少至6.55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8日,富策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减持4,749,94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04%。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2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26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8月25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6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8月25日10:35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5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05.2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628.566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芯来智融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来智融”或“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来智融的估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外,因标的公司审计评估、交易金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比例等内容暂未确定,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芯原股份,证券代码:688521)自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持有芯来智融2.99%股权,通过本次交易拟取得芯来智融全部股权或控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交易意向方积极接洽,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胡振波、芯来共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芯来合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对方以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芯来智融全部股权或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等内容请以后续披露的重组预案及公告信息为准。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已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胡振波、芯来共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芯来合创(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最终价格由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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