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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42,02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与经营情况相关的重大事项如下:

  1、2025年2月18日,公司与鱼台县人民政府管理的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能源”)签署《关于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台环保”)的100%股权转让给华兴新能源。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鱼台环保截止评估基准日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9,300.00万元,并约定由华兴新能源按指定方式偿还鱼台环保对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0,839.85万元。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收到交易对方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共1.73亿元,并完成了鱼台环保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完成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鱼台环保股权,鱼台环保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仍在进行中。相关情况详见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2025年7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2025年2月19日、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与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泓源”)先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由于公司发行的“长集转债”截至目前仍处于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将随着债券持有人转股而相应增加。为了确保转受让双方的转受让比例不会在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期间因公司股份总数的被动增加而低于5%,转受让双方就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本次股份转让数量、比例及价格。其中,何启强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9,291,13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6%),麦正辉先生拟转让数量为19,291,13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6%)。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93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0,287,716元。相关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交易各方还于2025年5月3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进一步明确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受让方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相关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尚待交易各方完成缴款及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2025年2月26日,公司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控”)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共同推动所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赋能,并向有需要的领域延伸。交易双方还在框架协议中明确:双方同意,公司受让北京中科信控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中科信控大数据”)49%股权。双方未来以目标公司为合作平台,利用双方资源和体制优势,围绕合作方向进行合作,以推动目标公司业务发展。(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说明:2025年2月26日,中科泓源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中科信控大数据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将其所持有的中科信控大数据49%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对价为人民币502.5587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中科信控大数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中科信控大数据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为持股49%股东,中科信控为持股51%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介绍,详见《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42,02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303,899.4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出现可转债转股等情形而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出现可转债转股等情形而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627,031.11元,未弥补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7,212,097.59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6,721,209.7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002,857,637.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65,229,192.56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2,857,637.33元,公司总股本为742,024,111股。

  3、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提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42,02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303,899.4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出现可转债转股等情形而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历史分红情况、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安排计划等因素,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5年9月10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42,02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303,899.4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出现可转债转股等情形而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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