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0位董事亲自参会并行使了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母公司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注:母公司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2025年8月,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7.41%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22%股份;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注:1、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17日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完成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的付息兑付工作,因此债券相关信息未在上表中列示。
2、23长江Y1、24长江Y1、25长江Y1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0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的公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58%和6.02%;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962,535,2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1%;长江产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8,086,8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2%;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公司1,560,622,096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2%。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长江证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转让给长江产业集团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证券总股本不变,其中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年3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就公司变更主要股东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予以受理。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行政许可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5年6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6号),核准长江产业集团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长江产业集团受让公司862,535,2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60%)无异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5年8月,公司收到长江产业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款项已完成支付,协议转让的862,535,29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武汉市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刘正斌,副董事长陈佳,董事刘元瑞、黄雪强、陈文彬,独立董事史占中、潘红波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关红刚,独立董事余振、张跃文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30日全文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及流动性担保承诺的议案》
为满足监管要求,支持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合规展业,董事会同意前次担保到期后,公司继续向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具体为4.5亿元净资本担保承诺和5亿元流动性担保承诺,担保有效期截至2028年底;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及流动性担保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武汉市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监事长李佳,监事朱锡峰、杜琦、陈丹、蔡廷华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邓涛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佳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提供净资本及流动性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前次担保情况概述:2023年10月,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提供6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和5亿元流动性担保承诺,担保有效期截至2025年底。
2、本次担保情况概述:前次担保到期后,公司继续向长江保荐提供担保承诺,具体为4.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和5亿元流动性担保承诺,担保有效期截至2028年底。
3、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及流动性担保承诺的议案》。
本次担保承诺尚需报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承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9月26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4、法定代表人:高稼祥。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证券(限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江保荐100%股份。
8、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长江保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 长江保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1)上表中所载2025年6月末及2025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长江保荐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无银行借款、担保、抵押,截至2025年6月末未决诉讼与仲裁金额为18,589.36万元。
10、截至目前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未签订书面担保协议,将由公司为长江保荐提供净资本及流动性担保承诺,当长江保荐出现大额证券承销或包销项目,导致风控指标无法满足监管要求时,公司应在担保额度内提供相应现金支持,该担保在担保有效期内不可撤销。上述事项尚需报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可。本次担保后,公司将相应调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调整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长江保荐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该担保事项将有效扩充长江保荐净资本规模,缓解流动性指标压力,确保其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且有利于保障长江保荐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促进公司总体业务合规稳健发展;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具体事宜;长江保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已审批额度合计26.1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实际担保总余额合计10.57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六、 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郝伟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原因,郝伟同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郝伟同志原定任职到期时间为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因郝伟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郝伟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郝伟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郝伟同志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郝伟同志担任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备查文件
1、郝伟同志的辞职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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