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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债解除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77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持有公司可转债210,143,000元,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的29.60%。2025年8月28日豫光集团解除可转债质押160,000,000元,剩余质押公司可转债50,000,000元。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豫光集团通知,获悉豫光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可转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手续。豫光集团共持有公司可转债 210,143,000 元,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的29.60%,其中2025年8月15日,豫光集团将其所持有的210,000,000元公司可转债(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99.93%)办理了质押手续,2025年8月28日解除了部分可转债质押。

  一、股东部分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于2025年8月28日将原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可转债160,000,000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可转债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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