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谢东先生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缪兰娟女士、陆俊英女士、毛卫民先生,其中缪兰娟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缪兰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对前次募集资金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时发现,公司在前次授权审议期限届满之后、本次审议之前,存在提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主要包括2025年6月9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3,2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6月30日已到期赎回)、2025年7月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7月31日已到期赎回),现提请董事会对上述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行为进行补充确认。

  同时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32.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612.2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20.1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120.11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1,277.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由于款项支付尚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然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本次补充确认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审议前,公司在对前次募集资金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时发现,公司在前次授权审议期限届满之后、本次审议之前,存在提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主要包括2025年6月9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3,2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6月30日已到期赎回)、2025年7月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购买了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7月31日已到期赎回)。上述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行为,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继续使用上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12个月内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在审议之前提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公司后续开展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措施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提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此前存在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届满、未及时审议之前,提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通过公司自查和保荐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保荐机构立即督促公司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含3,3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3、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至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lec@kl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交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东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艳萍女士,财务总监徐学忠先生,独立董事缪兰娟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至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klec@kle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艳萍

  电话:0571-88409181

  邮箱:klec@kl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7号”《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7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44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7,32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122,871.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201,128.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637.7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156.99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480.72万元(未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11.7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49.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都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本报告期末,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代码:688611             公司简称:杭州柯林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