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96 公司简称:中银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78亿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6,671,200.00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银证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
陈丽菁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卫雨女士
毛卫雨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奇先生
陈奇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5年度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2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比2024年略有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中银证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中银大厦40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提高操作便利性,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代职)周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中银证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4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7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671,2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公募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十四五”规划2025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及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冰、王悦、卢莹、王晓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周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李晶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中银证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075,806,187.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4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7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671,200.00元(含税)(2024年度中期分红:47,226,00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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