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3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780.8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7.17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22,224.6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295,543.10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787.7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150,80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前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1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5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核心资源深耕自主产品研发与客户需求满足,自主设计产品凭借优秀性能及可靠品质,获得公司客户高度认可并纳入其新季度开发计划,既体现公司产品创新与快速需求响应能力,也为未来扩大合作、提升经营质量奠定基础。同时,公司通过与核心客户深度协同及定制化开发,组建专业团队精准匹配特定群体需求,量身打造解决方案,既提升客户使用体验与业务效率,更强化战略绑定,形成利益共同体,提升合作黏性与客户忠诚度,进而稳定客户资源、保障主营业务发展,推动经营质量稳步提升,为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公司按计划稳步推进高端性能材料研发项目,阶段目标均高质量如期达成。项目积累的核心技术,不仅为现有产品材料升级、高端产品线布局开发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更有力保障规模化量产需求,同时确保公司在轻量化与功能性材料领域的战略连贯性,进一步强化产品迭代能力与市场核心竞争力,为经营质量提升筑牢技术根基。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产能与品控体系,越南新品类工厂建设稳步推进,工厂建成后将引入先进自动化生产线,有效拓宽生产渠道,为新业务增长提供产能保障。同步筹建的专业帐篷测试中心,将配备淋雨、风力模拟及恒温恒湿等先进实验系统,可全面覆盖原材料至成品的全环节测试需求,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测试数据体系,既为产品质量严格把控提供科学依据,也能为客户研发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深化客户合作,持续推动经营质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同比增长13.42%。
二、提升规范运作效能,筑牢提质增效基底
报告期内,公司以规范运作为核心导向,同步推进内部制度迭代修订,确保制度体系与合规要求全面适配,为规范运作筑牢制度根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一方面以“三会”机制为核心持续优化治理结构,高效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事项包括制度制定、审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以及其他事项,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匹配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与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公司结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岗位职责与履职重点,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培训内容聚焦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合规要点、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等核心领域,通过系统化学习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夯实其履职的专业基础,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夯实“关键少数”治理根基,构建利益共担共享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严格恪守勤勉尽责义务,始终以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为根本遵循,规范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监事会等重要会议。通过严谨参与议事决策流程,有效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与有效性,为公司治理机制的平稳运行筑牢基础。
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与董监高保持高效、畅通的双向互动沟通,一方面及时同步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确保董监高充分掌握决策所需信息;另一方面,针对独立董事履职需求,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与便利条件,助力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地行使监督与决策建议权,切实发挥其专业把关作用。
四、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共享企业发展红利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87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726,200.00元(含税),连同公司2024年度中期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6,800,000元(含税)在内,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7,526,200.00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97%。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7,87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150,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五、强化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互动渠道,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持续营造开放、透明的沟通机制。
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组织开展了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开展直接对话,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均积极互动与投资者展开交流。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以专业视角传递公司价值理念,提高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措施均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实施中,公司将根据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方案内容,积极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行动进展。同时,公司将以实际行动为导向,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积极回报投资者,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明稳先生因公务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会秘书赵仁萍女士代为出席,并履行全部投票表决权。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赵仁萍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林明稳先生因公务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会秘书赵仁萍女士代为出席,并履行全部投票表决权。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参加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与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冰清、胡建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38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邗江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邗江分公司注销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至09月30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ane.zhao@yz-jinqu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16:00-17: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明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仁萍
独立董事:李伯圣
独立董事:孙荣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至09月30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ane.zhao@yz-jinqu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仁萍
电话:0514-87728185
邮箱:Jane.zhao@yz-jinqu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307 公司简称:扬州金泉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回报股东,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2025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后,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7,87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150,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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