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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期货”)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附属企业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购销、衍生品交易业务,山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拟认购中泰期货的资产管理计划,中泰期货拟向山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期货经纪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中泰期货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拟与山能集团签署《大宗商品购销框架协议》《风险管理服务框架协议》《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期货经纪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该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风险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中名义本金规模指场外衍生品业务交易盈亏的计算基础,交易双方不会直接以名义本金规模进行结算,而是以实际盈亏进行结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2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0002R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油气、工程和技术研究及管理咨询、高科技、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咨询;期刊出版,有线广播及电视的安装、开通、维护和器材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热电、供热及发电余热综合利用;公路运输;木材加工;水、暖管道安装、维修;餐饮、旅馆;水的开采及销售;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的地质探矿、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广告业务;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煤炭、煤化工及煤电铝技术开发服务;建筑材料、硫酸铵(白色结晶粉末)生产、销售;矿用设备、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装饰装修;电器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通用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污水处理及中水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工艺品、金属材料、燃气设备销售;铁路货物(区内自备)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末,山能集团资产总额10,453.85亿元、净资产2,839.53亿元。2024年度,山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664.84亿元、净利润152.03亿元。(以上数据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山能集团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关联交易中,其能严格履行关联交易项下的义务,未出现违约情形。公司认为山能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不影响其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定价原则

  上述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中,大宗商品购销定价根据市场公允价值,通过公平协商,参照独立第三方在当地市场销售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确定;衍生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公允价值,通过公平协商,参照衍生品市场同类型交易方式确定;资产管理费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管理费率收取,同样适用于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其他投资者;期货经纪服务佣金遵守相关交易所收费标准和政策(如适用),并参考期货市场佣金水平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生效条件

  上述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且加盖双方公章,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会)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均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16: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至9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至9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tsdb@z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1-68889038

  邮箱:ztsdb@z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安铁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开展需要,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海军、徐炳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庆刚,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蔺儒坤,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锋,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顾庆刚、签字注册会计师蔺儒坤、赵锋、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5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均与上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以审计机构的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审计范围、业务复杂程度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费用合计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均与上年持平。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设数字金融部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设数字金融部,负责财富条线数字化运营的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918                                公司简称: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43%),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2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2.5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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