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5,390万元。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江淮重工的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江淮重工全体股东拟以其享有的江淮重工本次应分现金股利,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江淮重工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拟以享有的江淮重工现金股利5,390万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淮重工的出资额由2,450万元增加至7,84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9%。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蕾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淮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王淑旺先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淮重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849,115.04元,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江淮重工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江淮重工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淮重工资产总额74,844.72万元,负债总额53,584.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259.85万元。2024年度,江淮重工实现营业收入113,885.13万元,净利润9,084.97万元。
根据江淮重工2025年1-6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江淮重工资产总额74,944.35万元,负债总额49,349.7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594.59万元。2025年1-6月,江淮重工实现营业收入60,235.46万元,净利润4,233.34万元。
江淮重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而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增资方案
以江淮重工本次现金分红为资金来源,公司拟以享有的本次现金分红金额5,390万元,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享有的现金分红金额5,610万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江淮重工股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双方股东对江淮重工的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后,双方股东在江淮重工的出资额及所占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江淮重工主营业务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利用所得分红进行再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参股公司江淮重工本次现金分红金额5,390万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江淮重工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对江淮重工的出资额由2,450万元增加至7,84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及参股公司未来发展实际考虑,参股公司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可以为参股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参股公司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审批,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全体监事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因情况紧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2.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及参股公司未来发展实际考虑,参股公司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林巨广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9%股份的股东林巨广先生,在2025年8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召集人(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巨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8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9月1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巨广、刘蕾、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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