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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1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现金(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30元/股,最低价为18.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20,1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初始签署金额为15,925.6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初始签署金额分别为9,699.90万元和2,788.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合约均于近日到期,产品类型为存款,公司单位协定存款本金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收益为98.54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金额不含协议期内以部分原协定存款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得的收益。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协定存款,购买该产品后募集资金仍在专户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随时可以支取资金。现金管理签署初始资金为7,632.35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12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648,571.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8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2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投资方式

  本次单位协定存款如下:

  

  (五)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近期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分别与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委托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委托方: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3、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委托方: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三、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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