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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9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8日、8月29日、9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8日、8月29日、9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48.7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5.30%;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42.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52.48%。同时,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说明了公司创新药业务的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8日、8月29日、9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48.7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5.30%;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42.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52.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积极推进仿制药到创新药的第三次转型升级,近年来多渠道多元化借助各方资源,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创新药的发展速度。但医药行业的新产品开发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资大、审批周期长等特点,从前期开发到临床试验,从注册申报到产业化生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存在着技术、审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产品的竞争形势也会随市场发生变化。具体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药物的临床试验一般需经过I期、II期、III期临床后方可申报药品上市申请。在临床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临床试验进度不达预期,从而导致竞争对手针对相同适应症的产品可能先于公司上市,使得公司相应在研项目的商业化能力被大幅削弱,存在销售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2、临床试验结果可能不达预期,导致公司无法按照预期推进产品开发,或者取得的适应症批准不如预期广泛,或者产品获批后在市场竞争中无法取得预期的市场销售份额的风险;

  3、创新药物的开发需要经历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上市批准到商业化等多个严格监管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监管要求和标准。因此,药品申请上市批准方面,可能存在审评审批进度及结果不及预期,导致新药上市申请可能无法按预期时间或进度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监管机构不予批准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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