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0,026,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583,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悦衍”)持有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上述股份为公司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和苏州沃洁为一致行动关系(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9%。
公司股东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重工”)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陈江持有公司股份5,29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2%,其中1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5,290,000股为公司上市后协议受让天龙重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上市流通。天龙重工和陈江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47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自身资金需求,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股东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00,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股东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43,7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以及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龙重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未完成减持股份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其他情形: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本次减持前后,本次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股东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重工”)(以上合称“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股份5,1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有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股东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43,7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16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8%。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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