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江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股份146,920,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52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85,394,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76%。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1人,代表股份26,863,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26,863,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谢艾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6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9%;反对8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6,01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29%;反对8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3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1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2%;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5,960,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5%;反对8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谢艾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截至2025年9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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