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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暂停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颐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5年09月04日(含)至2025年09月08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份额、Y类份额合计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前述限额,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限额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小于等于限额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限额,则逐笔累加至符合小于等于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申请(若有)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期间,相关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5年09月09日(含)起恢复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关于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就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A类份额代码:021650;C类份额代码:021651,以下简称本基金)从事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于2025年9月2日卖出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国泰海通”(证券代码:601211.SH)共计43,400股,卖出金额为883,099.94元。本次交易符合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通过二级市场卖出且交易价格公允。

  本基金买入上述证券时该证券发行人非本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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