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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42,507,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1,388,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119,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1,119,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1,119,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49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2,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2,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4%;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2,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3%。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2.02、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2.03、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2.04、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2.05、审议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2.06、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2,49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关联股东范庆伟、范玉隆、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0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6%;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1%。

  关联股东范庆伟、范玉隆、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38%;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9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38%;反对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9%。

  关联股东范庆伟、范玉隆、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合计58人(均为激励对象,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

  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

  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春阳路支行购买了6,100万、4,100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分别于近日赎回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春阳路支行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为:6,100万元、4,1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为:278,260.27元、206,684.93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近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春阳路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城阳支行5,200万元、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2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9,2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青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2012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9年3月至2025年9月3日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除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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