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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6,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6,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股,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2,906,3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130,6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75,7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数量总计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0%;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上述股东在原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9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2,906,3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2,906,379股增加至130,068,9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并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的所有股份751,930股,公司总股本由130,068,930股变更为129,317,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云林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高凌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除遵守前述规定外,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高凌投资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高凌投资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高凌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高凌投资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高凌投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高凌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高凌投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高凌投资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高凌投资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高凌信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长城证券对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高凌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6,431,626股,占公司总股本43.64%,其中首发限售股5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1,626股。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

  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章程》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公司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登记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汽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销售代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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