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5年9月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845,4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预留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8日
2、预留授予数量:91.38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17人
4、预留授予价格:11.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有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涉及股数68,4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7人变更为108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91.38万股变更为84.54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激励对象中不存在独立董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根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鉴于本次实际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预留授予总数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部分,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认购缴款进行了验资,并于2025年8月25日出具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6号),截至2025年8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10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出资款人民币9,426,210.00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4.54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8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GDL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Groupe du Louvre(卢浮集团,以下简称“GDL”)
● 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GDL担保的余额为21,35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GDL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25年9月4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本公司”或“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就GDL申请4,000万欧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150,000万欧元的额度范围内操作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香港”)、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路投资”)及GDL借款或透支的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oupe du Louvre
注册资本:652,037,000欧元
注册地址:Tour Voltaire 1 Place des Degrés 92800 Puteaux
经营范围:经营酒店及餐饮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次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锦江香港和海路投资100%持有
截至2025年6月30日,GDL资产总额为159,695.41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20,341.74万欧元,银行或关联方贷款总额为19,394.3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8,700.93万欧元,资产净额为39,353.67万欧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690.12万欧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09.07万欧元。
GDL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锦江酒店
2、债权人:中信银行
3、担保金额:4,000万欧元
4、担保债权期限:二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系GDL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由本公司为锦江香港、海路投资及GDL合计150,000万欧元借款或透支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担保额度内操作上述担保具体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11,220.41万元(其中欧元担保为101,750.08万元,折合人民币为844,220.41万元;人民币担保为6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9.14%,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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