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21,315,64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1,666,341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9,649,305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光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谢川先生因在外出差的原因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重庆圆外圆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德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光勇先生、任应祥先生对议案2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显慧女士、代星宇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48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和2025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同意对未能解锁的股份1,715,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21,315,646股减少至319,600,622股,注册资本由321,315,646元减少至319,600,622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B栋8楼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19日(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秘办
4、联系电话:023-67460800
5、电子信箱:dmb@swskj.com
6、邮政编码:40112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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