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有效管理外币汇率风险,防止因人民币贬值导致采购成本意外上升,保障项目投资预算的可控性,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以远期购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用于技改计划,本次交易均为场内市场交易,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欧元(或其他等值金额外币,下同),任何时点持有的合约余额不超过600万欧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 风险提示:金鸿公司开展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与内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为满足金鸿公司技改计划业务需要,有效管理外币负债及支付预算的汇率风险,锁定采购成本,保障项目投资预算的可控性,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金鸿公司拟开展以远期购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交易金额:金鸿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欧元,任何时点持有的合约余额不超过600万欧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以远期购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对手:具有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良好、风控能力强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鸿公司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四) 交易期限及授权:上述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金鸿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资金来源:金鸿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金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外币负债及支付预算的汇率风险,锁定采购成本,保障项目投资预算的可控性,有效对冲人民币贬值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政策与制度可行性、市场可行性、操作与人才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金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风险可控,制度流程清晰,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能有效保障公司投资预算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交易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金鸿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人民币升值,锁定汇率后无法享受更低购汇成本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汇率反向波动可能导致保证金追加,存在占用流动资金的风险。
3、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
4、 操作与内控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时,存在操作人员失误、系统或流程缺陷导致损失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明确业务目的是规避风险而非赚取价差。评价标准是“成本是否可控”,而非“是否买在最低点”。
2、 总量控制:设定并严守额度上限。现金流测算:提前测算并预留充足的保证金资金。期限匹配:确保交易期限与付款计划一致,避免不必要的展期。
3、 对手方管理:仅与主权信用评级高、经营稳健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 制度保障:金鸿公司将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分级授权机制,交易、风控、会计岗位分离,互相制衡,定期向金鸿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报告交易持仓、浮动盈亏及风险敞口,将持续监控保障。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七次会议决议;
2、 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55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举办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臧晶先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文双梅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吉杰女士,独立董事牛明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5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禄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以远期购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技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欧元(或其他等值金额外币,下同),任何时点持有的合约余额不超过600万欧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上述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4号)。
备查文件:
1、 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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